老板“逼”员工辞职需支付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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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面临倒闭,为避免支付经济赔偿,变相逼迫员工自动辞职,见仍有人不肯离开,干脆关门一走了之。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,11名员工近日成功拿到经济赔偿。

张聪(化名)是蔡甸区某企业一名老员工,去年初,企业因资金问题面临倒闭,准备卖掉厂房,遣散员工。为避免支付巨额赔偿金,该企业决定逼迫员工“自动走人”。

工厂提出,所有员工不用干活,但是必须每天打卡上班,不许请假。工作期间,还停止供应饮用水、工作餐和班车等交通工具。没多久,不少人便因无法忍受这些无理要求自动离开,但张聪等11名员工仍然决定坚守岗位。

去年4月初,张聪等人像往常一样,几经转车来到厂里打卡报到,却发现厂里空无一人,早已人去楼空。张聪等人通过电话、传真等方式联系负责人,但负责人却避而不见。无奈之下,11人只好结伴来到蔡甸司法局法律援救中心求助。

张聪等人要求厂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重新开工,并恢复供车、供餐、供水。但企业有自主经营权,拒绝接受。经过法援律师王桂兰连日的劝说,张聪等人见复职无望,决定同意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,仅索取经济补偿。然而厂方拒绝支付赔偿。

王律师提出,根据《劳动法》等相关法规,该企业如果拒绝履行劳动合同,双方将只有对簿公堂。经过一个多月的仲裁和庭外调解,最终厂方终于同意按员工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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